根据《浙江省“415X”产业集群专项基金操作方案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投资方案征求公众意见。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省金融控股公司基金管理部。
省金融控股公司联系人:鲍曼,联系电话:0571-85279130,传真:0571-85278389;电子邮箱:baom@zjfh.cn;联系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167号汇金国际;邮编:310000。
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5日
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投资方案
一、项目名称
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
二、工商注册名称
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(暂定名,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)
三、组织形式
有限合伙
四、基金规模
目标规模70.06亿元,拟申请省产业基金按照基金认缴规模的29.97%或21亿元孰低进行投资。
五、投资方向
重点投向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,涵盖关键材料及零部件、整车制造、汽车后市场等上下游产业链环节,以及与新材料、新能源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智能网联等方向的交叉领域。
六、其他主要出资人
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出资主体认缴出资49亿元,占基金认缴规模69.94%。
七、基金管理人
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0日,系杭州产投集团全资子公司,是杭州资本下属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的投资管理平台。公司注册资本1,000万元,实缴资本1,000万元,于2020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,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,登记编号为P1070771。